根據2025年《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代理出口業務中:
實務中曾發生某紡織企業因未與代理公司明確票據流與資金流對應關系,導致出口退稅延遲3個月的典型案例,建議在代理協議中特別約定稅務處理條款。
2025年海關總署第47號公告明確:
某機電設備出口商因將代理傭金混入貨值申報,導致多退稅款被追繳并處罰款的真實案例,值得引以為戒。
代理模式下退稅計算需關注:
特別提醒:2025年新增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代理出口企業可享受0.5%的退稅加成政策。
根據外匯管理局2025年操作指引:
建議建立三重防控機制:
應對策略建議分三步走:
某省2025年專項稽查數據顯示,代理出口業務涉稅爭議中,單證不齊備占問題總量的67%,凸顯日常資料管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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